西安:民办中小学报名人数超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有心教育

2019-09-11 22:00:02
9月1日,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印发了《西安市关于加快提升公办中小学办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2021年公办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
《意见》指出,要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为抓手,全力推进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持续加强西安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动网络同步直播课堂常态化应用。到2021年,基本实现全市公办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创建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100所,中小学智慧校园100所,中小学创客教育实践室500个。
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严格落实中省相关招生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省示范高中、标准化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
2021年“名校+”教育联合体200个
我市将发挥名校示范辐射作用,深入实施“名校+”工程,完善强校带弱校办学机制,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到2021年,市级“名校+”教育联合体达到200个。完善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及保障机制,推进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到2021年,全市遴选交流教师2.5万人,校长2250人,跨区域交流校长教师1600人。引导和规范公办中小学教师有序流动。市教育、人社、财政部门制定办法,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和单位分配时,向“名校”校长及参与“+校”管理及教学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提高公办中小学整体办学质量
实施薄弱公办学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建设提升、强化教师交流、名校引领帮扶等方式,分类指导、统筹推进薄弱学校软硬件同步提升,办好“家门口的好学校”,提高全市公办中小学整体办学质量。
面向有实际困难和需求的学生,进一步完善“弹性离校”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学校主导、非营利性、学生自愿原则,出台并落实《西安市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政府、学校与社会融合共同解决学校课后“三点半”托管难题。实施学生健康成长工程,落实《西安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十项措施》,开展爱眼护眼活动和预防近视宣传活动。重视家庭教育,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积极打造“15分钟教育服务圈”,引导家长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防止增加孩子过重课外负担。
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100名以上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2019年在全市40所公办中小学和新建公办中小学(每个区县不少于3所)启动实施“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编外补充、学校聘任、合同管理、强化激励、经费包干、自主管理”改革试点。
新建公办学校原则上实施新的用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在市级、区县探索统筹教师资源的配置与管理,实施“教师周转编制”试点,在市区县及区县校际间统筹编制,对教师编制周转使用。多渠道加大教师招聘力度,解决结构性缺员问题。继续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双千计划”,到2021年,引进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等高层次人才100名以上,吸引优秀硕士研究生1000名以上,接收公费师范生1000名。
建立“能上能下”聘用考核机制
改革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向农村地区倾斜、向薄弱学科倾斜。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切实加强聘后管理,对已评定为中、高级技术职称,但不能满额完成工作量或不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可聘用到低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或扣减绩效工资,扣除部分用于对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教师的奖补。严格落实《西安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对在我市乡村学校连续任教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岗位限制。
实施教育人才“百千万”工程
制定分级分类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加强区县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队伍和培训课程资源建设。加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提高骨干教师能力和水平。实施教育人才“百千万”工程,到2021年,重点培养名校长300名、市级骨干教师3000名,培训教师校长6万人次。其中,2019年培养名校长100名、骨干教师1000名,培训教师校长2万人次。
建成区域性教师发展平台
制定《“名师+”工程实施方案》,通过教育教学研究、公益优课、赛教活动、送教下乡、专业培训、专题研修等形式,在全市实施“名师+”工程。到2021年,全市共组建市级“名师+”研修共同体300个,区县级“名师+”研修共同体500个,校级“名师+”研修共同体800个,建成区域性教师发展平台,发挥优秀教师教育教学实践引领能力,完善团队化、特色化教师成长机制体制,不断提升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2021年普高实行“4+4”招生录取
深化教科研、课程、课堂、评价一体化改革,促进学生全面且个性化发展。实施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和精品课程创设,普通高中实行“选课制”“走班制”。到2021年,全市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实行“4+4”招生录取方式,建立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稳步实施新高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到2021年,全市省级示范高中占比达到25%,创建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示范学校30所,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35个,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科学精神,志向报国的基础学科领军人才600名。
(原题为:《民校报名人数超招生计划 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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