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宁波将参照驾照扣分方式,监管校外培训机构

人生岁月几度寒

2019-09-10 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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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市教育局发布通知称,将参照驾照扣分方式,监管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每年度总分12分,对扣分累计达到12分的校外培训机构注销其办学许可证,并将名单推送到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同时,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在全国整治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的措施中,宁波推出的这一举措尚属全国首创。此外,通知提出,目前宁波已形成“审批许可、信用监管、风险防控”三位一体治理新模式。

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

2018年7月,宁波市教育局修订出台《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与此前培训机构设置条件相比,准入门槛极大降低。

办学场地面积要求从300平方米降低至200平方米,营利性培训机构分公司降至150平方米。

在消防安全要求和标准不降低的基础上,取消办学场地小于300平方米的消防备案。

注册资金市级从150万降至100万,区县级从30万降至10万。

今年4月,市教育局建立民办学校审批信用承诺制,其中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消防安全证明由信用承诺书替代。同时,宁波开始推进民办学校审批“网上办”“掌上办”“一事联办”,减材料、减证明、减时间,大部分培训机构正式设立审批在7天内完成。

从2018年9月至今,已有595家因为门槛降低取得了办学许可证,纳入了教育行政部门有效监管范围。

参照驾照扣分方式,监管机构信用

在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监管上,宁波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台了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实行记分制,总分12分,按照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程度划分,分为12分、6分、3分、2分和1分五种。

扣分细则基本涵盖了目前市面上常见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比如一次性扣12分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共有9项,包括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存在房屋、消防、食品等重大安全隐患;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挪用办学经费或者跑路;被查处2次以上、执意不办理办学许可证,继续从事文化学科培训等。

制度提出,除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一次性达到12分的,校外培训机构其它的扣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整改要求的,可以进行销分。不管是记分还是销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取证核实后进行,并由检查人和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留档保存。

对扣分累计达到12分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名单进行实时公布,依法依规注销其办学许可证,并将名单推送到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信用宁波”和市教育局官网等平台上公布。

此外,宁波市动态更新发布“黑白名单”,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自2018年开始,委托第三方开展诚信办学星级评估工作,每两年组织实施一次。

加强风险防控,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控上,宁波推出“保障+服务”模式的风险防控综合保险,保障营业场所安全类风险和合同履约责任类风险,分别给予最低200万元、30万元的保障额度。风险防控综合保险建立起第三方保险“托底”的风险防控机制,以便减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责任风险。

截至2019年6月,在参保方面,宁波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风险防控综合保险已累计覆盖参保民办教育培训机构675家。

与宁波相类似,福建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出,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和风险基金制度,以此解决近年来多地频发的培训机构卷款逃跑问题。

风险防范机制是将保险工具作为培训机构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增强培训机构在财产安全、公众安全、意外事故、履约行为等方面的保险保障力度。风险基金制度是将校外培训机构按学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主要用于出现风险时,退还学生学费、补发教师工资、偿还债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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